1.专利申请文件的填写和书写
2.专利申请的受理
3.申请费的支付方式。申请费和其他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收费处或代办处缴纳,也可以通过银行或邮局汇款,或者以电子方式申请登记的用户可以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使用网上缴费系统缴纳专利费用。
4.缴纳申请费时当面提交专利申请文件的,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书和缴纳申请费通知书后缴纳申请费。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费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和申请费缴纳通知书后缴纳,因为缴纳申请费需要写明相应的申请号,但申请费缴纳日期最迟不得超过自申请日起两个月。
5.专利审批程序根据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步审查、公布、实际审查和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过程中不进行实质上的公布和审查,只有受理、初步审查和授权三个阶段。
6.专利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专利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也是申请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的程序。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允许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进行主动修改;发明专利申请只允许在提出实际审查请求和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
7.办理专利登记手续。
8.专利权无效专利申请。自授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写明被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的名称和专利号,陈述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并附必要的证据。当事人对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专利局应当在该决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予以登记和公告。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自始被视为不存在。